根据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》(环境保护令第24号)及其相关文件规定,需对乳源基地内四个重点单位进行2022年第一季度环境信息监测披露,四个重点单位为: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、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、乳源东阳光电化厂、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。
2022-04-12
根据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》(环境保护令第31号)及其相关文件规定,对乳源基地内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进行2021年年度环境信息公开。附上相关2021年年度环境信息监测报告及相关公开资料。
2022-0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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