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1-05
根据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》(环境保护令第31号)及其相关文件规定,需对乳源基地内四个重点单位进行2021年第四季度环境信息监测公开,四个重点单位为: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、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、乳源东阳光电化厂、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。附上相关各厂2021年第四季度环境信息监测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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