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1-13
根据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》(环境保护令第24号)及其相关文件规定,需对乳源基地内四个重点单位进行2022年第四季度环境信息监测披露,四个重点单位为: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、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、乳源东阳光电化厂、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。现申请在公司集团外网披露,附上相关各厂2022年第四季度环境信息监测报告。
-
文件大小: 21MB
-
文件大小: 68.58MB
-
文件大小: 24.46MB
-
文件大小: 19.4MB
相关新闻
微信公众号
2022 东阳光集团版权所有 京ICP证000000号